一、會計師事務所設立條件 (一)設立合伙會計師事務所,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 1、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; 2、有書面合伙協議; 3、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; 4、有固定的辦公場所。 (二)設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,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 1、有5名以上的股東; 2、有一定數量的專職從業人員; 3、有不少于人民幣30萬元的注冊資本; 4、有股東共同制定的章程; 5、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; 6、有固定的辦公場所。